本地男在禁止駕駛期間,聲稱因工作關係急需用車於是再次駕駛,駕駛期間被警員發現使用電話將他截查,他未能出示駕照及承認處於禁止駕駛狀態,以加重違令罪移交偵辦。
嫌犯姓黃,男性,40歲,本地裝修工人。
案情指,治安警在1月28日巡經黑沙環中街時,目睹嫌犯在駕駛私家車期間使用電話,因此將嫌犯截停並檢控,嫌犯未能出示駕駛執照,同時向警員承認處於禁止駕駛狀態。他聲稱在去年因為交通意外造成他人受傷,在2020年10月被判處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當日因工作關係急需用車,情急之下就駕駛車輛。嫌犯承認有關指控,以「加重違令」罪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編輯:鄧穎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