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2)日澳門特區政府《公報》刊登資料,批准江志助理檢察長享受長期無薪假,自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為期達到兩年。
政府《公報》顯示,根據第10/1999號法律《司法官通則》第112條、《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136條b)項及第137條的規定,批准江志助理檢察長享受長期無薪假。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137條第一條的規定,無薪假僅得批予確定委任且同時符合下列要件之公務員:現職且非正受紀律程序追究;無拖欠公鈔局款項;不致對部門之工作造成不便。
江志於2009年獲委任為助理檢察長。檢察院在職司法官共有37人,包括檢察長一人、助理檢察長九人和檢察官27人(包括主任檢察官四人),他們主要負責對刑事案件的調查與起訴,在各級法院代表檢察院出庭,依法參與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 (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