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羅灝芝為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以及委任14名在文化、藝術、學術、商界領域的專業人士、學者及公認具功績、聲譽及能力的社會人士為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陳浩星、馬若龍、徐杰、邢榮發、飛文基、陸曦、許健華、蔣瀟玲、李自松、林昶、馮文偉、李峻、徐欣羨、譚智泉。任期為兩年。
特區政府今(2022)年設立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合併文化諮詢委員會和文化產業委員會。該委員會為特區政府在制定文化領域政策、策略及措施的諮詢組織,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主席,設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公共部門領導代表由原來11名精簡為三名,包括文化局局長、文化發展基金主席及旅遊局局長。在文化範疇的專業人士、學者及公認具功績、聲譽及能力的社會人士,則由原來兩委員會共49名縮減至最多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