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已於本年1月份開始向獲發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開展續期工作,根據第10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准照持有人應於2月份內完成辦理續期手續。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申請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為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市政署呼籲各准照持有人應於結束期限前盡早辦理。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或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H區的市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零售(新鮮肉類/冰鮮肉類/急凍肉類)場所准照
零售蔬菜場所准照
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競賽動物准照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
小販准照
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長期占用公地准照
露天茶座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辦公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此外,各類准照持有人亦可選擇到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及分站辦理。(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