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往珠海或內地其他城巿

只須持七天內核酸陰性證明
29/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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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須持七天內核酸陰性證明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目前,所有由廣東省珠海市或深圳市經陸路或水路前來澳門的人士,只須持有採樣日後48小時內(即採樣日加兩天)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由內地經飛機前來澳門的人士,只須持有採樣日後七天內(即採樣日加七天)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另外,由澳門乘飛機前往內地廣東省以外城市,亦只須持包括採樣日的七天內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經陸路或水路前往珠海市或深圳市,則只須持有採樣日後七天內(即採樣日加七天)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目前澳門為內地境外唯一低風險地區,根據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2021年自8月10日公布,自2021年自8月12日起,對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不再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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