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為配合第7/2021號法律《修改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規定,完善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和培訓制度,提升獄警隊伍人員的專業質素及獄政管理水平,特區政府制定《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行政法規。
法規的內容主要包括完善獄警隊伍人員的入職、晉級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以及增加進入獄警隊伍職程高級警長職級的警官培訓課程的相關規定,使獄警隊伍人員與保安部隊人員的有關制度相一致。(編輯:胡可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