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以來,在中央支持、特區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努力之下,本澳經濟得以發展,民生持續改善,城市建設不斷完善,惟一些深層次問題仍待解決,例如官員貪腐問題。盡管過去一些貪污或賄賂案件被揭發後,特區政府均會表示加強廉政建設,但官員涉及貪污舞弊的事件仍重複發生,損害公共利益之餘,亦打擊政府的管治威信和特區形象。
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指,最近廉政公署再次「出擊」,揭發有領導主管涉嫌受賄及清洗黑錢案的情況,事件令人心痛,一些重大的貪污事件一再發生,到底是機制有漏洞,還是監管和透明度不足,到底這是誰的責任、誰有責任?
中共第19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本(1)月開幕,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會上強調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持糾正一切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堅持完善黨和國家監督制度,形成全面覆蓋、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本澳亦應致力預防和打擊貪腐問題,無論行政、立法以及監察部門必須積極履行自身職責,攜手努力與社會各界一起推動完善法律和監督機制,樹立廉潔公平高效的施政氛圍。
他續指,特區政府務必透過實質舉措,加強法制的建設,尤其對於土地和公共批給等涉及巨額公帑和龐大利益的範疇,應完善相關批給和管理程序,並透過加強有關公共行政、政策落實和公共資產管理等各方面的監督,及早發現問題和隱患,避免重大的損失和浪費,同時須改善政府的施政透明度,強化公眾監察,以減少制度中可能出現的貪污風險。
而肩負著立法和監督責任的立法議員亦有重要角色。去年十月,中央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傅自應向本屆議員提出了三點希望,其中提到議員應始終站在人民的立場,提高參政議政能力以及監督政府施政的水準等。 (編輯:胡可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