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鍾佩欣】立法會今日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上周六(22日)出席一個經濟論壇後受訪稱,是次《博彩法》修訂主要是釐清行業持份者的角色和權責。至於法案建議「衛星賭場」三年內退場是否會對本澳經濟造成衝擊,馮家超指出,安排上設有三年過渡期,期間新承批公司或與現有的「衛星賭場」達成新共識等,他相信短期內不會有太大影響。
對於新法案建議未來衛星賭場須設於賭牌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馮家超認為,所謂「衛星賭場」在現行法律上沒有清晰定義及規範,過去有承批公司在非自家物業內進行博彩營運,而新法案則重新作出規範,建議有關娛樂場須設定在承批公司不動產內,若符合政府所規定的條件,則可轉為新法例所稱的「管理公司」,若未能符合條件則設有三年過渡退場機制。
修法體現政府修補法律漏洞
馮家超指出,根據現行《博彩法》規定,批給合同完結後不動產以及物業業權必須交還政府,若以租賃形式營運,承批公司合同完結後應如何交還博彩營運區內的物業?因此,他認為該規定是補足其漏洞。馮家超補充,反觀其他地區賭場,持牌公司是以租借場地方式營運賭場,他認為該方法並非是澳門居民期許的發展方向,因此,是次修法體現政府加強管理博彩業,另一方面則期望可騰出更多資源發展其他產業,朝向經濟適度多元方向。
《博彩法》修訂亦建議賭牌批給數量最多為六個,馮家超指出,市民對於賭牌數量反應是「安心咗」,普遍市民認為未來一段時間博彩從業員仍能保持有工開的狀態,另一方面六個賭牌是可維持現時博彩業規模,相信有助疫後經濟回穩。
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認為,修法體現政府加強管理博彩業,並朝經濟適度多元方向發展。(鍾佩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