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內地男子來澳進行非法兌換,其中一人向同夥聲稱借款90,000元給客人換錢,結果用其賭錢並輸清光,被揭發後禁錮於房間及扣留其證件,禁錮期間趁機報警並救出,事件中有人反指遭到詐騙,司警指案件查明中,控告八人禁錮及詐騙等罪名。
涉放貸男子姓于,36歲;涉遭禁錮男子姓賀,36歲;其餘六名男子年齡介乎24至46歲,均為內地居民。
本(1)月初,涉案八人結伴來澳進行非法兌換並一同入住酒店房間。案情指於14日,由於賀某沒有本金,向于某先後墊支90,000港元從事非法兌換工作,但需簽署10萬元人民幣借據,聲稱將款項向客人進行兌現,但賀某並沒有與客換錢,甚至用其賭博,至當晚在于某的追問下承認墊支款項已輸光,於是于某要求賀某交出證件作抵押,並交還有關款項及向親友籌錢,否則不得離開酒店房間,隨後同夥在房間輪流看守賀某,至翌日中午,賀某趁同夥不為意時報警求助,及後司警到場將賀某救出,控告另外七人「不當扣留證件」及「剝奪他人自由」罪。
司警指,調查中賀某聲稱遭人禁錮,亦發現賀某以非法兌換為由,先借于某60,000港元作為墊支,當日下午成功與客人兌現10,000港元,由於未有找到其他客人兌換,將剩下的借款進行賭博並輸清,其後希望賭博翻盤,再向于某訛稱墊支40,000港元,亦將其款項輸清光,回房後向同夥承認已輸清借款,于某反指對方詐騙。另立案調查加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編輯:鄧穎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