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利安任內不少批地決定及政策引起各界爭議,其中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事件更是轟動一時。(資料圖片)
賈利安出任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時,李燦烽曾是其副局長,2006年轟動全澳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李燦烽以證人身份作供,期間多以無印象、不清楚為由作回應,2008年李燦烽突然請辭,政府終止其副局長一職,不再擔任公職。事隔六年,李燦烽再接任工務局局長一職,至2019年12月。
值得一提的是,廉政公署曾在關於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事件的調查報告中提到,2001年有關土地置換的《承諾書》是由工務局局長代表特區政府與聖母灣公司簽署。報告中指,簽署時並未按照舊《土地法》規定,要求聖母灣公司遞交擁有炮竹廠全部土地的權利證明文件,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認為有關協議無效。
疊石塘山百米高樓項目涉嫌犯罪
另一宗轟動一時、已獲工務局「核准」,只欠動工准照就能施工的疊石塘山百米高樓項目,廉署2018年公布的《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指出,2009年工務局發出新街線圖,訂定地段地積比率為五倍,地段分為三個部分,樓宇高度由8.9米至80米。隔年發展商在2010年3月申請新的街線圖,要求將樓宇最大許可高度提高至海拔198米,興建63層高樓宇,惟2011年4月工務局再次發出新街線圖,不再因應地勢分區控制建築物高度,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全部為海拔100米,最大許可淨地積比率為八倍,大約相等於地積比率12倍。發展商根據這份街線圖遞交的工程計劃草案,計劃興建13棟最高為33層的塔樓,當時引起多方爭議。
廉署認為,疊石塘山建築項目地段南端部分屬第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的規劃範圍,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只能是8.9米,但根據工務局發出的街線圖,該部分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卻為100米,明顯違反行政指引,工務局應駁回申請。廉署總結時不排除有人存心欺詐、涉嫌犯罪,但是也反映出當時的公共部門存在審查不清、把關不嚴的問題。
備受爭議的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事件,同樣發生在前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時代。(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