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審《稅務法典》法案

明起公開諮詢兩個月
13/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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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公開諮詢兩個月
明起公開諮詢兩個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在昨(12)日繼續分析及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完成了第160條至184條條文的討論,涉及到稅務訴訟程序制度及稅務執行程序相關規定,委員會指政府答覆委員會時亦未有回應具體諮詢內容,基於法案涉及面廣泛,委員會認為有需要進一步聽取公眾意見,故決定於今(13)日起進行兩個月公開諮詢,公眾可透過信件、電郵向委員會就《稅務法典》法案提交意見。【本報記者鍾佩欣報道】

《稅務法典》法案關係每一個澳門人的切身利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決定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於2015年曾就法案諮詢法務局、法院、檢察院、廉署、律師公會及會計專業團體,去(2021)年9月亦舉行了一次講解會。委員會基於法案內容複雜、涉及面廣泛,認為有需要收集公眾意見,故決定今(13)日起再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黃顯輝指出,會上關注到法案條文中的稅務執行程序中賦予稅務執行廳可要求納稅人提供一切文件和資料,不合理阻止或拒絕將構成普通違令罪,而顧問團提醒執行廳應在稽查程序中已具備此能力。

委員會亦關注到第184條條文中提及因遲延提起稅務執行程序或未及時執行查封批示,冀釐清「遲延」及「未及時」在法律上的法定期間,制定清晰的規定及可操作性。

立法為建立現代稅務制度

為建立更現代化的稅務制度,以符合澳門特區經濟發展和公共行政改革的要求,特區政府認為有需要制定《稅務法典》以作為日後稅務制度的基礎。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早前指出,澳門現行稅務制度主要自上世紀70年代逐步建立,多屬於為開徵稅項需要而制定的單行稅務法律,但各單行稅務法律之間並沒有統一及整體適用的稅收概念及稅收原則。為此,有需要使其系統化,並制訂更清晰的規範。

《稅務法典》旨在統合現行單行稅務法律的規定,清晰界定稅務法律關係上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制定在稅務程序、稅務訴訟程序及稅務執行程序中應遵守的原則和步驟,在確保澳門特區稅收的同時,充分保障納稅人和其他納稅義務人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澳門特區與國際社會加速接軌,亦有需要優化現行稅務制度,使其與國際稅收標準相適應。《稅務法典》引入「稅務居民」、「稅務住所」等相關概念,以便澳門特區今後能更好地履行其國際稅收義務,並吸引更多外地投資者來澳門投資。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強調,是次立法沒有開徵新稅,只是程序上盡量統一。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開展公開諮詢是為了讓法案更貼地。(鍾佩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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