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天津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今(10)日下午5時起,所有在去(2021)年12月27日或之後曾經到過天津市津南區辛莊鎮、咸水沽鎮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已入境人士,請立即透過諮詢求助平台 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電28700800以便安排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編輯:胡可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