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嘉俊】應變協調中心昨日起調整第三劑疫苗加強劑的接種對象,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昨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已經接種了兩劑無論是國藥滅活疫苗、或是BNTmRNA疫苗的18歲或以上人士,均建議他們接種第三劑加強劑,毋須只限制為一些高暴露風險或是免疫力低人士。另外,對於一些有急切需要人士,如要前往外國或中國台灣地區的人士,可放寬他們第三劑加強劑的接種間隔,原來第二劑與第三劑疫苗的接種間隔為六個月(即24周),但現時對於有關有急切需要的人士,當局放寬他們可在接種第二劑的三個月(即不少於12周)後接種第三劑疫苗。
當局建議已接種兩劑疫苗的18歲以上人士可接種第三劑加強劑。(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