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街市管理制度》 已正式生效,市政署計劃在三個月內與攤販簽訂新租賃合同。(資料圖片)
(右起)市販互助會會長柯清煌、新街市法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衛生監督廳廳長田紀洋、街市事務處處長梁焯文出席「 澳門講場 」,與聽眾共同探討《新街市法》。(見習記者郭善如攝)
吳秀虹於節目中表示,今年1月至3月期間,將會與有關的攤販簽署合同,新法可確保公共資源可充分利用;她稱,早前舉辦的講解會中,有較多攤販關心何謂親自經營、持續經營的定義,以及親人是否有繼承攤檔的權利等。市政署表示會盡快完成稽查人員培訓,並就新法整理問題集,方便有疑問的市販隨時查閱。被問及租金調升的問題,她亦解釋現時署方規定的攤位租金以通脹及街市人流考量,全澳有七成半攤位租金在2,000元以下,對比鄰近地區屬正常價格。
市販團體指理解政府調整租金
市販互助會會長柯清煌稱,最近收到許多攤販對新法規定的查問,有部分攤販面對新的管理制度仍存有疑問,所以在執行新法規定上,他認為有數方面仍要需要時間磨合。關於街市攤位月租增加,他指出,有較多攤販表示調整租金不會受太大影響,現時因有政府豁免租金的資助計劃,令街市及熟食中心物價維持較低水平。
他稱,業界理解租金多年未有增加,多數攤販亦接納今次加租幅度,但對於利潤較少的攤販來說會較為吃力,若將來取消豁免租金政策,相信部分攤販可能會考慮退休。另一方面,他認為市民仍未熟悉十進制的計價,希望可在過渡期磨合好,讓市民更清晰計價方式。
九街市攤販下周起簽新合約
吳秀虹在節目後受訪稱會,下周起會陸續安排九個公共街市的攤販簽署合約,首階段會先安排准照持有人簽署,首階段會先安排准照持有人簽訂新合同,其次是街市熟食中心和街市小販大樓攤販、攤檔承租人。她強調,攤販尚未簽訂新合同前,仍按原有法例處理,直至簽訂新合同。
未來攤位競投考慮多重因素
吳秀虹指出,未來空置的攤位將以公開競投形式分配,並不是以價格作考量標準,而是以經營經驗、提供的支付方式以及貨品種類等因素去作出考量,希望可提高街市服務質量。而《新街市法》要求攤販要有足夠的開攤時數,有傳媒關注到未來會否安排人手去巡查。吳秀虹回應稱,署方已安排稽查人員每日巡查兩至三次,記錄攤販是否親自經營或持續經營,並將數據反饋給攤主。她又指,新法設有一定的過渡期,不會一錯即罰,會先以勸喻為主。
吳秀虹表示,與攤販的溝通工作是持續的,頻率亦不斷增加。而有部分攤位將會搬遷到水上街市舊址,期望與沙梨頭街市起到一個協同的效果;她認為部分攤販對新的制度、新的環境可能會不適應,市政署會體諒,認為需時間慢慢磨合,若在期間商販有何困難,可向稽查人員申請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