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向傳媒總結表示,《稅務法典》法案建議引入「轉讓定價」規定。(胡可兒攝)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5)日舉行會議,就《核准〈稅務法典〉》法案進行第六次的分析及討論,今日小組會議已完成第99條至126條條文的初步審議,主要圍繞稅務程序內結算、依職權複核評定計稅依據的行為及結算行為、徵收共三個章節審議。
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向傳媒總結表示,《稅務法典》法案建議引入「轉讓定價」規定,相關的轉讓定價顧問團對委員會指,轉讓定價是針對跨國企業與關聯實體之間包括金融交易活動在內的商業營運的定價,日後可向當局申報合理的定價協議,顧問團續指,由於轉讓定價是新制度,所以目前未有相關長官的批示。
會上亦有委員會關注到繳稅期期限,繳稅期由作出結算通知起計30日內,立稅人就必須繳稅,否則就會有不利的影響,如果逾期交稅會被徵收延利息或欠繳稅款3%。 (編輯:胡可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