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虹指出,未來空置的攤位將以公開競投形式分配,並不是以價格作考量標準,而是以經營經驗、提供的支付方式以及貨品種類等因素去作出考量,望可提高街市服務質量。(見習記者郭善如攝)
首階段會先安排准照持有人簽訂新合同,其次是街市熟食中心和街市小販大樓攤販、攤檔承租人。她強調,攤販尚未簽訂新合同前,仍按原有法例處理,直至簽訂新合同。(見習記者郭善如攝)
《新街市法》現已生效。市政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今(5)日會見傳媒時表示,下周起會陸續安排九個公共街市的攤販簽署合約,首階段會先安排准照持有人簽訂新合同,其次是街市熟食中心和街市小販大樓攤販、攤檔承租人。她強調,攤販尚未簽訂新合同前,仍按原有法例處理,直至簽訂新合同。
吳秀虹指出,未來空置的攤位將以公開競投形式分配,並不是以價格作考量標準,而是以經營經驗、提供的支付方式以及貨品種類等因素去作出考量,望可提高街市服務質量。而新街市法要求攤販要有足夠的開攤時數,有傳媒關注到未來會否安排人手去巡查。吳秀虹回應稱,署方已安排稽查人員每日巡查二至三次,記錄攤販是否親自經營或持續經營,並將數據反饋給攤主。她又指,新法設有一定的過渡期,不會一錯即罰,會先以勸喻為主。
被問及有否與攤販做好溝通工作,吳秀虹表示,與攤販的溝通工作是持續的,頻率亦不斷增加。而有部分攤位將會搬遷到水上街市舊址,望與沙梨頭街市起到一個協同的效果;她認為部分攤販對新的制度、新的環境可能會不適應,市政署表示會體諒,認為需時間慢慢磨合,若在期間商販有何困難,可向稽查人員申請支援服務。(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