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下午受訪時表示,警方在向傳媒通報案件時,會從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公眾知情權等方面作出考慮。對於有傳媒質疑警方蓄意延遲向傳媒通報日前路氹城酒店報稱有炸彈的事件。黃少澤回應稱,根據以往經驗,該類案件通常有六至七成會是虛報,由於未能百分百確保,故仍要警方調查以確保安全,他又認為若過早疏散會引起公眾恐慌,並認為警方調查後才通報傳媒到場是為傳媒安全著想。他表示警方有警方的專業判斷,是合理合法。有傳媒反駁傳媒的安全應由自己判斷和負責,質疑當局對信息的延遲發布。黃少澤強調不同事件有不同處理,警方絕無隱瞞傳媒,也會不斷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