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表示法案以「舊樓重建」作主軸,為了有針對性地解決本澳樓宇重建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及法律上的限制。(張庚睿攝)
立法會今(30)日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多位議員建議特區政府構建符合本澳社會實況的都市更新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引介時提到,政府擬定了《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而法案以「舊樓重建」作主軸,為了有針對性地解決本澳樓宇重建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及法律上的限制。
隨着澳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環境面臨各種壓力,部分城區建築物老化的問題日益嚴重,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構建符合本澳社會實況的都市更新制度,力求以務實的方式逐步推進落實都市更新的工作。
張永春表示,在總結公開諮詢的結果及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特區政府草擬了《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法案以「舊樓重建」作主軸,針對性地解決本澳樓宇重建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及法律上的限制,同時兼顧多棟舊樓合併發展的情況,力求以務實的方式逐步推進落實都市更新的工作。
他指,本澳推進舊樓重建,大部分業權人的意向是展開所有重建工程的前提和基礎。法案建議有意推動重建的業權人在前期收集重建意向階段,須具備經適當註冊的專業人員或公司編製的重建方案草案,當中須包括依法編製的工程計劃草案擬本及預計的重建負擔款項。(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