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男學生在禁駕期間再開車撞到路邊的鐵柱及石壆,期後自行報警。當警員到達現場後,檢查男子汽車文件時,男子無法出示駕駛執照,繼而被警員揭發男子是在禁駕期間駕駛,治安警現以「加重違令」罪將案件移交至檢察院偵辦。
被捕男子姓賈,20歲,本澳居民,是一名學生。
治安警指,在本(12)月26日早上約6時收到涉案男子報警,當警員到達現場後,男子向警員聲稱在早上5時50分駕駛汽車到賈梅士大馬路時不慎撞到路邊的鐵柱及石壆,而男子體內酒精度數為零。但當警員檢查男子汽車文件時,男子則無法出示駕駛執照。
經警員翻查資料後發現,男子早前因超速駕駛在今年五月被禁止駕駛八個月;期後男子聲稱因為當日心情不佳,於是自駕汽車「兜風散心」;治安警現以「加重違令」罪將案件移交至檢察院偵辦。 (編輯:胡可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