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七個月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期只剩九天,本月31日結束,特區政府呼籲已領取電子消費優惠(包括啟動金及立減額)居民及時使用,逾期未使用餘額將會退回庫房。
電子消費優惠(包括啟動金及立減額)的使用期至本年12月31日,特區政府呼籲已領取優惠的居民及時使用,逾期未使用的餘額會退回庫房。
為穩經濟、紓民困,特區政府自6月1日推行「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在使用期完結後,選擇以「消費卡」領取優惠的居民,其自行加值的金額可繼續使用;此外,澳門通公司將提供消費卡轉換成一般電子儲值卡的服務。具體詳情,請留意有關公司的公布。
對「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有疑問,可瀏覽專題網頁www.dsedt.gov.mo/econsumo,微信服務號: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服務在線(DSEDTONLINE)
經科局提醒,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期將於本月底結束,期滿餘額將退回庫房。(經科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