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6月1日推行「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電子消費優惠(包括啟動金及立減額)的使用期至本年12月31日,特區政府呼籲已領取優惠的居民及時使用,逾期未使用的餘額會退回庫房。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期完結後,選擇以「消費卡」領取優惠的居民,其自行加值的金額可繼續使用;此外,澳門通公司將提供消費卡轉換成一般電子儲值卡的服務。具體詳情,請留意有關公司的公佈。
另外,第24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鈔票的預約兌換登記明(23)日下午6時正結束,澳門金融管理局呼籲有意兌換上述鈔票的澳門居民,於登記期屆滿前辦理網上預約兌換登記。 (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