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拍片批評新加坡已故總理李光耀而被判囚的新加坡少年余澎杉,因早前在網上上載被指有意羞辱回教徒和基督教的照片及影片,今日被控六項「意圖傷害宗教感情」及兩項「未按指示到警署報到」罪,要入獄六星期及罰款2,000新加坡幣(約澳門幣1.13萬元),這次是他第二次同類罪名成立要坐監。
17歲的余澎杉被控於去年11月至今年5月期間,六次發表「意圖傷害宗教感情」的網上言論,包括上載一張照片和兩段影片,被指冒犯回教徒及基督教。此外,余澎杉去年12月及今年5月,亦兩度不按指示到警署協助調查,其中去年12月他接獲書面通知後,翌日離開新加坡到香港,今年4月20日他返回新加坡,5月警方再向他發出書面通知,他又試圖離開新加坡赴港,惟在機場被沒收護照,其後被拘捕。法官指他的行為會導致「社會不穩」,應該予以譴責。而余澎杉透過律師表示,需要時間處理財務和個人事務,向法官申請延遲服刑,他將於下月13日起服刑。
余澎杉去年因拍片批評已故總理李光耀及基督教,已被判入獄四星期。今次案件再次觸發人權組織關注新加坡的言論自由及網上審查,認為審訊反映新加坡將言論刑事化的情況愈趨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