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引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框架的市場諮詢期早前已經結束,較早前據報聯交所研究為SPAC上市框架鬆綁。(互聯網圖片)
港交所(0388)就引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框架的市場諮詢期早前已經結束,較早前據報聯交所研究為SPAC上市框架鬆綁。
港交所9月向市場諮詢SPAC方案,但內容被視較美國、新加坡嚴格得多。最新據香港《信報》報導指,SPAC諮詢結果有望在聖誕節前出爐,最快明年1月實施。報導指,聯交所在SPAC併購(De-SPAC)投票表決、攤薄上限和投資者參與資格上將有「減辣」,但不會放寬讓散戶投資者參與SPAC交易,維持只限專業投資者參與。
報導指不放寬散戶投資者參與SPAC交易
報導指,諮詢原本建議至少30名機構專業投資者參與,有關要求或會放寬,但將維持SPAC股份和權證須分予至少75名專業投資者。至於攤薄上限方面亦獲得放寬,據悉港交所將考慮放寬SPAC權證行使後佔已發行股份數目的比例上限,由30%升至50%。而在SPAC併購表決上,不再要求贖回股份與反對票合併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