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訕女童「可唔可以做朋友」

搭膊頭順勢胸襲遭法辦
13/12/2021
9555
收藏
分享
搭膊頭順勢胸襲遭法辦

【本報記者劉凱輝】一名男子涉嫌在餐廳眾目睽睽下性騷擾一名年僅11歲女童被治安警拘捕,嫌犯雖否認「胸襲」犯案,警方翻查相關監控系統,證實其的確曾作出相關性騷擾行為,以涉嫌「對兒童之性侵」罪送交檢察院處理。其一名報稱為公務員同行友人亦懷疑與案件相關,被治安警傳召調查,案件有待警方進一步跟進。

涉案男子姓歐,現年30歲,為本澳居民,報稱自僱人士,涉嫌觸犯 「對兒童之性侵」罪被送交檢察院;其同行男性友人姓甘,年約30歲,報稱公務員。案中女事主11歲,本澳居民。

治安警公布案情指,事發於本月4日晚上,女事主與母親前往路氹城某 酒店一間餐廳用膳,期間女童母親前往取醬料。豈料獨自用膳的女童,竟成為「鹹豬手」落手目標。 當時在旁邊餐桌用膳的歐某,行至女童身邊搭訕,問「可唔可以做個朋友」,事主因並不認識對方,於是拒絕,但未來得及反應,歐某用雙手搭著事主膊頭,期間順勢向下撫摸至事主右邊胸部位置。事主感到惶恐和驚慌立即掙脫。然而歐某竟不收手,再用手搭事主膊頭,所幸事主母親此時返回,歐某與同行朋友甘某隨即離開女童餐桌返回自己座位。

事主母親起初以為對方是前夫的朋友,及後女童講述情況始知,原來女兒遇上色狼,經考慮決定報警。

事主向警方透露,案發時歐某及甘某均曾向其詢問可否交朋友。治安警翻查餐廳的閉路電視, 證實歐某曾對事主施以「鹹豬手」胸襲,近日傳召他到警局調查,他只承認搭事主膊頭,否認胸襲。 而甘某則承認案發時只是出口搭訕「撩女仔」,又辯稱曾勸嫌犯歐某返回自己餐桌。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治安警發言人公布一男子涉嫌性騷擾一名11歲女童詳情。( 劉凱輝攝 )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