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修改國安委行政法規

獲中央批覆同意
10/12/2021
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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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中央批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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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一誠早前提請中央在澳門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張永春表示,澳門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行政長官賀一誠早前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日前得到批覆同意。

行政會表示,為了落實有關批覆,有必要修改第22/2018號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增加相關內容,即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三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並列席該委員會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負責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並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以及列席該辦公室會議。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總體良好,但隨著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日趨複雜,澳門特區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編輯:梁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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