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偵破一宗涉及嚴重脅迫、傷人及禁用武器案件,拘捕一名內地男子。(陳宇東攝)
司警展示涉案的16厘米長穿孔切肉刀,刀上仍染有血跡。(陳宇東攝)
被捕嫌犯被控以嚴重脅迫、傷人及禁用武器罪,並移送檢察院處理。(陳宇東攝)
四名內地換錢黨疑因「匯錯錢」內訌,四人因「傾唔掂數」,其中一人更以刀脅持同黨要求追回有關款項,混亂間有三人均被切肉刀所傷。司警於案中拘捕一人。
案中嫌犯姓秦,男性,39歲,內地居民,報稱是一名駕駛教練。而案中共有兩男一女合共三名受害人,年齡介乎18至36歲,當中受害人一、二為夫妻關係,受害人二、三則為姐弟關係。
案情指,於於昨(6)日上午,司警接獲治安警通知,報稱在路氹城某酒店房間內有兩男一女(受害人)被一名男子(嫌犯)持刀襲擊,而該四名人士已被送往醫院治療。司警經調查後,發現嫌犯與三名受害人為朋友關係,四人早於2019年便來澳從事非法換錢黨活動,四人並於本月2日入境本澳「搵食」。
於本月4日,嫌犯接觸到一名持有130萬港元現金的客人,該客人並與嫌犯回到酒店房間內兌換其中的30萬港元,並向當時同在房間的受害人一發送了其銀行帳戶;其後嫌犯分兩次向客人轉帳了174,400元人民幣,但客人卻表示未能收到相關的收款訊息,嫌犯於是便展示了轉帳紀錄給客人及受害人一查閱,之後受害人一承認是自己錯將客人的帳戶號碼給了嫌犯,導致嫌犯「匯錯錢」。其後受害人一承諾會協助追回有關匯錯的款項,因此嫌犯在收到相應港元現金下,便立即與受害人一外出欲尋找收到錯誤轉帳的人士,但卻一直無果。
至兩日後,嫌犯感到受害人一已再無心協助尋回上述錯誤轉帳,並需要其獨自承擔有關「匯錯錢」的損失;同時案中的三名受害人亦轉到另一間酒店入住。於本月6日,嫌犯再致電三名受害人去到案發房間,並協助他追回相關款項,且要求受害人一需承擔一半款項的損失,但三名受害人並不同意。嫌犯其後隨即離開房間,並到氹仔的某超市購買了一把刀刃16厘米長穿孔切肉刀,並把刀收藏在外套內袋。
返回房間後嫌犯與三名受害人仍「傾唔掂數」,嫌犯趁機拿出藏刀並脅持其中一名受害人,並要求受害人一承擔相關損失;其餘兩名受害人見狀欲上前制止,並展開爭執拉扯,混亂間受害人一的頸部被?傷,而受害人二、三的手部虎口位亦被?傷。爭執一輪後,三名受害人合力奪去嫌犯的刀,並將其制伏在地上,及後隨即向酒店保安求助,並由保安報警處理。
經司警調查後,嫌犯承認未能收到涉案匯款因而作案;而經法醫鑑定後確認嫌犯對三名受害人構成普通傷害,三受傷人並無性命危險。司警因此將嫌犯控以嚴重脅迫、傷人及禁用武器罪,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