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的昂山素姬,自今年2月軍方發動政變奪權以來,一直遭到扣押。
據法新社消息,緬甸內比都法院6日上午依據緬甸《刑法》第505條b款和《自然災害管理法》,裁定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和「煽動罪」和「違反防疫規定」罪名成立,判處四年監禁。這是軍政府今年2月掌權拘捕昂山以來,她首次被定罪。審訊過程不公開,昂山的律師被禁止向傳媒及公眾溝通,軍政府的公共媒體亦無提及審判過程。
據悉,總統溫敏也以同樣罪名被判四年監禁。軍政府發言人並沒透露兩人現時身處地方,只表示現階段不會將他們轉移到監獄,會留在現時所處地方,等待其他控罪的審訊。
緬甸軍方推翻昂山領導的民選政府後,昂山被軍方指控犯有多項罪行,除煽動叛亂及被指在去年大選期間違反新冠防疫措施外,昂山同時被控未經許可管有對講機、違反《官方機密法》、選舉舞弊及貪污,軍政府亦加控指昂山淑姬濫用基金會資金建房、以優惠價格出租國有土地、收受賄款及用國家資金租用與購買直升機,76歲的昂山素姬一直否認所有控罪。
昂山素姬涉煽動最及違反防疫規定被緬甸法院判囚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