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理事李漫洲表示,希望《工會法》明確保障僱員的權利規範。(鄧穎莊攝)
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今(6)日到勞工局遞信,就《工會法》咨詢文本作出幾項意見,理事李漫洲表示,在回歸22年以來,有關法律仍然空白,欠缺細則和清晰法規,希望政府與立法會加強互動和溝通,切實推進制作《工會法》的立法,填補法律上的空白。
李漫洲指出,在《工會法》咨詢文本中沒有提及僱員的自由結社權、集體談判權和罷工權,而「工會三權」是構成工會的重要元素,由於權利規範不完整,導致工會的功能受到極大削弱,難以發揮應有的保障僱員權益的效用。而在工會職權方面,建議當局應清晰確立工會的集體訴訟權,會員亦可通過委託工會作集體勞動訴訟,以維護僱工的勞動權益。
李漫洲亦建議,明確僱主不得因僱員參加工會而受到不公平對待,無理解僱工會據位人或行政管理機關人員。另外,在工會的登記制度方面,籌組工會的團體是否應具有開展工會工作的合法地位,他認為在法律制定時必須明確界定,以保障工會籌建期間的合法運作。(編輯:鄧穎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