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延長澳門電訊的公共電信特許資產管理合同兩年至2023年底。但續期合同同時訂明,特區政府可提前 60天通知澳門電訊合同至明年(2022)年底結束。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直言,「唔明白政府咁扭來扭去意義係邊?」除非是整個澳門的電信運作無辦法不依靠澳門電訊,否則不明白為何政府寧願如此無限續約,都不去重新進行競投落實公平競爭。
特區公報今日刊登財政局公證合同摘錄,顯示與特區政府與澳門電訊簽署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作出修訂,把合同延至2023年12月31日,並訂明特區政府可提前60天通知澳門電訊合同至明年(2022)年底結束,澳門電訊沒有任何因此獲補償權利。
鄭仲輝受訪時表示,根據特許資產的合同內容,若合同到期前政府要求收回管理權,政府則需向其管理公司賠款,金額高達過去三年稅前盈利的2.5倍。未知續約時此條文有否繼續沿用。他認為若相關條文繼續存在是相當不合理,事實上不應該續約,或應重新以新的短期合約進行,加上續約已經不是首次,若續約不能體驗更公平性理應重新訂定。他認為,除非澳門電訊表明不續約就「撒手不管」,可能政府短時間內無法找到更適合的方式解決,但電信特許資產爭議多時,質疑為何這一段時間仍未有妥善方式處理。
他又提到,雖然續約有新內容指特區政府可提前60天通知澳門電訊合同至明年(2022)年底結束,澳門電訊沒有任何因此獲補償權利。但他認為此條文意義不明,「即使可以在明年年底完約,但點解要拖多年?」政府在特許資產上一直沒有主動權,由一間電訊商專營管理亦令很多業界覺得不公,也令很多有意來澳發展的外地電信商卻步。他認為政府管理也好,或設立第三方管理,抑或以新合約重新競投也可行,他強調並非一定要排除澳門電訊,但不能夠在無選擇的情況下繼續讓澳門電訊主導。
議員林宇滔受訪時稱,若政府決定交由第三方管理電訊特許資產估計最少需要一至兩年,但有關授權第三方獨立管理電訊特許資產的工作仍未看到,對政府是否有心推動特許資產公平使用抱有懷疑態度。
林宇滔指,若政府決定交由第三方獨立管理運作特許資產估計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現時就應該著手相關工作,惟現階段仍未見有動靜。加上政府宣布明年即將發5G牌照,頻寛需求更大,由於其他營運商現時需要租用澳門電訊的專線。他認為會否要求澳門電訊在專線服務費用上大幅減價,是推動公平競爭的關鍵因素。過去在特許資產中期續約時都會有減價措施,雖然部分營運商未必滿意,但至少也有價格下調,減少不公平競爭,惟目前未見有相關措施。 (編輯:梁佩茵)
議員林宇滔。(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