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29)日辯論明年度保安施政方針。議員高天賜關注到本澳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每周工作時數超過44小時可收取增補性報酬問題,認為法案的增補報酬條文不公平,影響士氣及穩定,混淆了隨傳隨到以及每周超過44小時可收報酬兩個概念,建議應收取方式應實報實銷。他又關注到紀律部隊前線人員同樣遇上住屋難問題,建議政府建設人員宿舍。
黃少澤回應議員建議時表示,政府爲了更公平,己盡力令人員的勞動與報酬對應,全世界警察都是隨傳隨到,是工作的特性及固有義務。他感謝議員對人員的關心,但認為面對問題要客觀、講事實。而關於19/2020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上款所指人員每周超過44小時的工作,賦予收取批示訂定的增補性報酬的權利,而超時工作的薪酬計算,會以人員當月工作的總時數,除以該月的工作日日數,再乘以每周五個工作日作為當月的平均每周工作時數,只要當月的平均每周工作時數超過四十四小時,便符合收取增補報酬的前提。
他又認為,改變現時一刀切計算超過44小時工作時數的制度,引入更為符合實際情況的平均計算標準,相比周邊的國家和地區,本澳增補報酬的待遇已相對優厚,且較實報實銷更「着數」。(編輯:郭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