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黎家茗】一名內地男子13年前擬以投資移民申請來澳,但不合符當時投資移民的學歷要求,故與妻子離婚後與堂小姨假結婚,再出資150元萬供堂小姨辦理投資移民,兩人2016年取得本澳永久居民身份證後離婚,內地男旋即與妻復婚,其堂小姨亦與相戀多年男友結婚;同時申請配偶來澳,身份證明局審核兩對夫婦申請家人來澳團聚,但對兩段婚姻存在快離快結情況起疑,治安警調查揭發是假結婚。
假結婚內地男姓林,51歲,維修工人;其堂小姨姓伍,35歲,銀行職員,兩人現時為澳門永久居民。內地男髮妻為其堂小姨姐姐,其堂小姨男友姓陳內地居民。
案情指,在2008年內地男姓林某與妻離婚, 隨即與堂小姨結婚。同年,其堂小姨以投資移民方式申請來澳定居,有關申請惠及其「假丈夫」林某及林與前妻所生女兒,在2009年有關申請被批, 三人均取得本澳非永久居民身份證,2016年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證,兩人隨即在2017年離婚。同年,堂小姨與陳姓男友結婚;林男則與髮妻復婚,並分別以家庭團聚方式申請配偶來澳定居,惟現時仍未批准。
治安警收到身份證明局轉介兩段婚姻存在快離快結情況,警方透過資料成功找到林男及其堂小姨,林男否認犯案,其堂小姨在多番查問下終承認犯案,並聲稱當年其堂姐夫(林男)學歷不符合投資移民的要求,堂姐夫便出資150萬元協助她以投資移民來澳定居,但要求與她假結婚,再以家庭團聚方式申請來澳定居,婚後二人未曾以夫妻形式生活。直至2016年兩人取得本澳永久居民身份證後離婚,2017年她與相戀多年戀人結婚,堂姐夫亦與堂姐復婚。治安警已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
兩名假結婚疑犯被帶返警局調查。兩人在2016年已取得本澳永久居民身份證。 (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