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業界人員應定期保養消防系統及保持走火通道暢通。 (消防局提供圖片)
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於今年8月16日公布,並將於公布布後滿一年起生效。消防局為加強社會各界對該項法律的認識,正進行一系列法律推廣工作,加強社會各界對法律制度內容的認識及了解,消防局派員到各區大廈及樓宇,向市民及物管業人員宣傳及講解新法重點內容,包括明確劃分執法職權、生效日期、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及義務等,並張貼宣傳海報,期間亦提醒大廈管理人員於日常工作期間,需留意樓宇內的消防安全條件,要時刻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及檢視消防設備是否正常運作等。
根據新的法律規定,部分樓宇需維持一名經消防局適當培訓的防火安全負責人持續提供服務。為配合新法律明年的生效實施,「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已接受公開報名,歡迎現時從事本澳物業管理人員,以及有意投身物管行業人員報名參與。詳請可瀏覽消防局網頁、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報名熱線:8989 1427或8989 1613,以及可以掃瞄QR Code獲取報名表,填妥後以電郵(cb-wechat@fsm.gov.mo)或傳真(2836 1128)等方式遞交。
消防局指出,社區防火安全除了依靠法律制度,更倚重預防工作。因此,需要特區政府、業界和居民共同努力,肩負起應有責任,營建更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消防局將一如既往深入社區,秉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並與業界保持緊密的溝通及合作,定期組織業界人員參與消防安全培訓及實習,積極提升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局派員到各區的大廈及樓宇派發新法的宣傳海報。 (消防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