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日發表《2021年1至9月澳門罪案統計和執法工作數據總結簡報》,當中指出涉及電腦犯罪的案件數量增長近三倍,增長的成因主要是「盜用信用卡資料進行網上消費」犯罪大幅上升至633宗, 同比增加504宗,其中多宗案件涉及跨境犯罪團伙。
澳門涉及電腦犯罪的增長幅度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近年來網絡技術發展的迅猛,網絡勒索與詐騙比傳統財產犯罪更易實現且事後更易逃避追查;二是受疫情影響,民眾外出受限,使用網絡購物及交友的人數增多,犯罪份子有更多的機會選擇目標及接觸被害人,而且部分公眾的防騙意識不夠強,輕鬆地將個人資料或自身隱私在網絡中洩露給他人;三是現行立法滯後,現存制定於十幾年前的法律已經難以應對當前複雜多變的詐騙現象。
事實上,從內地打擊電腦詐騙犯罪的歷程來看,目前澳門電腦及網絡犯罪尚處於「上升期」,今後這類犯罪現象會更加嚴重,故澳門特區政府必須重視。
內地打擊電信詐騙(電腦及網絡詐騙)的經驗豐富,立法相對完善,值得澳門特區借鑒學習。 例如政府可透過立法或行政手段,勒令銀行等金融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必要的預防措施,如設置轉賬「冷靜期」;在發生受騙行為時,受害者可利用 「冷靜期」政策,追回被騙款項。
政府還可考慮在司法警察部門成立專門應對電信詐騙(電腦及網絡詐騙)的部門,關注社會電信詐騙信息,與世界各國或地區交流電信詐騙信息, 一旦在澳門發現可疑號碼、應用軟體等情形時,及時跟進,避免澳門居民受損失。
此外,澳門社會公眾自身也應當提高防範意識,不要輕信投資理財或中獎資訊慎防上當,也不要輕易將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訊資訊等個人資料洩露給他人,且在接到培訓通知、冒充銀行、公檢法機構等聲稱銀行卡升級和虛假招工、婚介類的資訊時,應及時通過正規管道了解繼而合適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