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高等教育制度〉》法案。法案建議將教育範疇內的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整合為一個自治基金。有議員關注合併後會否影響相關資助。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稱,三個基金的資助金額不會因整合而減少,預算更比今年增加2.6億。
議員李良旺關注三個基金整合會否影響資助計劃發展。議員羅彩燕稱,現時相關的學生資助名額大幅減少,日後基金整合後能否確保資助不會減少。歐陽瑜回應稱,三個基金的資助金額不會因整合而減少,事實上因應學生增加等因素,三個基金明年度預算比今年增加2.6億元,三個基金整合後亦會優化監管及審批程序,並將利用電子化手段進行監管。
法案建議,為配合公立高等院校的發展而豁免屬特定機構的公立高等院校在科研開支方面須遵守的特定財務限制。多位議員關注基金日後操作及監管等問題。歐陽瑜表示,現時對高等教育的年度預算會有封頂機制,若其預算是十億,該校的收入是八億,財政局則只會給予該校兩億的撥款,即使該校有額外收入,在該年預算封頂下都不能使用。對推動科研發展上有一定限制。是次修改主要針對澳大,而澳大每年的科研項目、收益和所獲贊助,均難以在每年製作預算時掌握,若超出預算則需社文司司長或行政長官審批,而目前法案則建議若相關高校的財政能承擔有關的科研開支,相關開支可超過預算金額。
法案又建議,在原教育暨青年局及原高等教育局已合併為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基礎上,政府擬將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合併為單一的教育範疇諮詢組織。議員崔世平指,高等教育與非高等教育分別很大,憂合併兩個委員會人數會太多,令效率大減。歐陽瑜稱,因應現時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並存,不利於清晰及妥善執行《選民登記法》規定的相關工作而作出調整。經考慮,合併後將分開高等教育及非高等教育兩個小組,針對兩個不同範疇方便進行討論。(編輯:梁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