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名男子去年在反警暴示威現場,開槍轟斃兩名男子。
陪審員裁定,18歲的里滕豪斯五項罪名全數不成立。
里滕豪斯一度在庭上抽泣。
案發時,他辯稱其行為是出於自衞。
美國威斯康辛州一名男子去(2020)年8月在奇諾沙市反警暴示威現場,開槍轟斃兩名男子,同時造成另外一名男子受到槍傷,事後被控謀殺共五項罪名。經陪審團連日商議,他於昨(19)日獲判所有罪名不成立。外間憂慮,此次判決或再加深國內左翼與支持擁槍權人士之間分歧。
12名陪審員裁定,18歲的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兩項殺人罪、一項殺人未遂罪及兩項危害安全罪,總共五項罪名全數不成立。代表里滕豪斯的律師表示,他對其當事人能夠以自由及無罪身份生活感到高興,但整件事沒有贏家,理由是有兩人失去生命。
案情指,里滕豪斯去年8月25日手持AR15半自動步槍,在奇諾沙市示威現場出現。他被示威者追趕期間倒地,之後向追趕他的人開槍,期間擊斃終年36歲的羅森鮑姆(Joseph Rosenbaum)及26歲的休伯(Anthony Huber),僅得現年27歲的格羅斯克羅伊茨(Gaige Grosskreutz)幸存。他翌日落網,辯稱其行為是出於自衞。
上述案件在美國備受注視,事後里滕豪斯一度被右翼分子讚頌為英雄,分析擔心今次裁決會觸發新一輪示威浪潮。(編輯:梁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