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藥業原董事長馬興田操縱證券市場

被判囚12年
17/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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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興田(左二)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官網圖片)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康美藥業原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等12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公開宣判。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20萬元人民幣;康美藥業原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瑾及其他責任人員11人,因參與相關證券犯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佛山法院17日消息指出,2015年至2018年期間,馬興田夥同他人,違規籌集大量資金,利用實際控制的股票交易賬戶自買自賣、連續交易,操縱康美藥業股票價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計20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30%以上,共計7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50%以上。

馬興田還指揮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財務造假,向公司股東和公眾披露虛假經營信息;故意隱瞞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116億餘元不予披露。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間,馬興田為康美藥業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790萬元港幣,60萬元人民幣,康美藥業及馬興田均構成了單位行賄罪。佛山中院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認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編輯:陳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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