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研究對僅繳交居民電價的挖礦者加徵懲罰性電價。
國家發改委今(16)日在記者會上回應虛擬貨幣挖礦治理相關問題,重申打擊挖礦行為的決心。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展開全面整治,並研究對僅繳交居民電價的挖礦者加徵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相關活動的高壓態勢。
孟瑋說,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今年9月,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
孟瑋指出,由於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所以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極其嚴重的危害。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不具有積極的帶動作用,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愈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於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本月10日,國家發改委組織曾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像會議,在這次會議上通報了虛擬貨幣挖礦監測和整治的情況,部署了下一階段的工作,要求各省區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肅查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