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強調,推行加強針是為了更好地鞏固前兩劑次疫苗的基礎上,進一步築牢免疫屏障。 (資料圖片)
本澳由昨(15)日起進一步放寬預約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條件,所有18歲或以上已打齊兩針滿六個月且沒有禁忌症人士,都可預約接種第三劑疫苗。第三劑優先選用和前兩劑相同技術路線的疫苗,但亦可按個人意願選用另一技術路線的疫苗。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稱,接種新冠病毒mRNA第二劑滿六個月者,則須符合一定條件才可預約接種第三劑,包括60歲或以上;18至59歲免疫功能相對較低;18至59歲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後影響較大 者。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免疫功能相對較低人士指的是患有癌症、腦血管疾病(如中風)、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1型和2型)、心臟疾病(如心力衰竭、冠狀動脈疾病或心肌病)、慢性腎病患者及當前或以前的吸煙者;而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後影響較嚴重者則包括:在醫療、社會服務設施、教育機構、懲教機構、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經常接觸病人、老人、弱能人士的其他人士;經常接觸外地人士或大量公眾的人士;在集體居住場所居住的人士;口岸工作人員、流行病學調查工作人員和冷鏈工作人員;社會基本服務工作人員(水、電、電訊、交通運輸、鮮活食品批發市場等行業的工作人員);擬前往高發區人士;其他暴露風險較高或感染後影響較大的人士。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指出,免疫功能中至重度抑制者,應在接種第二劑28天後接種第三劑。若第二劑接種已滿六個月,可自行預約,而未足六個月的以下人士則可經由醫生評估後安排接種,包括:正在接受積極的癌症治療人士(如癌症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曾接受器官移植並正在服用免疫抑制藥物人士;接受過幹細胞移植不足兩年或仍在服用免疫抑制藥物的人士;中度或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的人士(如DiGeorge綜合徵、Wiskott-Aldrich綜合徵);晚期或未經治療的HIV感染的人士;正在接受高劑
量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可能抑制免疫反應的藥物積極治療的人士。
由於內地疫情反覆,不但已實施第三針計劃,並已為三至11歲小童注射疫苗,令本澳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呼聲愈發強烈。經過一段時間研究,特區政府本月4日宣布推出「新冠病毒疫苗加強劑接種計劃」,對象為完成疫苗接種滿六個月的人士,自本月9日起分兩階段開始接種第三劑,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醫生更建議中重度免疫抑制者接種第四劑,第四劑將在第三劑完成接種滿六個月後接種。 戴華浩表示,經初步研判,首階段符合接種加強劑預計有十萬人。
本澳進一步放寬接種新冠疫苗加強針的條件。(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