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法律草案,將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教育範疇諮詢組織。
教青局代局長龔志明強調對學生的資助不受影響。
行政會表示,保安高校可不具有一般公立高校的自主權。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草案建議,將現有三個教育自治基金合而為一,並建議保安高校可不具有一般公立高校的自主權。出席的教青局代局長龔志明強調對學生的資助不受影響,反而方便申請者。
行政會指出,為整合資源、精簡公共行政架構,特區政府建議修訂「第9/2006號法律」及「第10/2017號法律」,之後將透過
法案建議廢止「第9/2006號法律」關於教育委員會的條文,透過行政法規,將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教育範疇諮詢組織。
為配合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的特殊性,法案在現行「第10/2017號法律」基礎上,規定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可不具有一般公立高等院校的行政及財政自主權,並可在專有法規中就若干事宜訂定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