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慣犯緩刑期再騙兩男女

以買墓地買海味為由吞兩百萬
04/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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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買墓地買海味為由吞兩百萬

【本報記者劉凱輝】一名詐騙慣犯兩次落網被判緩刑後仍死性不改,近期以兌換人民幣、購買海味及內地墓地等為名,騙取兩名本澳男女合共近200萬元,並有簽發空頭支票和偽造轉賬記錄等違法行為。司警接報調查後,在一間賭場內拘捕涉案男子,但他拒絕合作,不肯交代騙款去向。

被捕男子姓陳,38歲,無業;本澳居民,司警指其分別在2014及2015年因詐騙案罪成,先後被法院判處緩刑一年兩個月及四個月,現時再涉嫌巨額詐騙及簽發空頭支票等罪名,已送交檢察院作起訴。案中兩名男女事主均為本地居民。

案發在今年7月,男事主透過他人認識涉案陳某,陳訛稱需在內地購買墓地,要求事主協助轉賬210萬元人民幣到陳指定的內地戶口,聲稱事主可從中賺取兌換差價,並承諾稍後會給付事主相應的港元。事主照做,但陳某其後只支付30多萬港元便「走數」失聯。

今年8月,陳某再對在海味店工作的女事主行騙,起初要求兌換60,000元人民幣,事主轉賬後收到一張72,000港元支票。其後,陳某要求兌換十萬元人民幣,事主繼續轉賬,陳某用手機展示一張偽造轉賬記錄截圖,成功欺騙事主。他之後再訛稱將會在本澳開設食店,需購買一批海味,向事主簽發四張支票後,卻假裝不小心將金額寫得過高,指由於公司規定支票不能修改,因此要求事主把多出的96,000元差額先轉賬給他。

事主不虞有詐,按對方指示轉款,結果最終無法收到貨款,到銀行提款時亦被告知「彈票」。

兩名事主遇騙後同樣到司警報案求助,兩宗案件中報稱折合損失近200 萬元司警調查後鎖定目標,上月30 日在中區某賭場拘捕陳某,但他拒絕合作,不肯交代騙款去向,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

司警發言人指嫌犯分別在2014 及2015 年因兩宗詐騙案罪成,現時再涉嫌巨額詐騙及簽發空頭支票等罪名,已送交檢察院作起訴。(劉凱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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