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持續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評估市售食品的食用風險及衛生狀況。本年第三季在市面上合共抽取了861個食品樣本進行檢驗,整體合格率為99.5%。
第三季合共抽檢861個食品樣本,包括516個一般市售食品樣本、345個餐飲食品樣本,抽檢點涵蓋本澳各區食肆、外賣店、超級市場、雜貨店及百貨公司等。微生物學檢測項目包括沙門氏菌屬、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常見致病菌,化學檢測項目則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及禁用物質等,而輻射檢測項目則包括銫同位素和碘同位素等放射性物質。
在本季度抽檢的食品樣本中,檢出一個水蜜桃蜜餞樣本含超出最大使用量之甜味劑環己基氨基磺酸鹽(又名甜蜜素),涉嫌違反第12/2018號行政法規《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之規定;一個風琴魷魚片樣本中檢出超出最大使用量之防腐劑山梨酸,涉嫌違反第7/2019號行政法規《食品中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標準》之規定。另外,於一間食肆抽檢的一款三文魚魚生丼飯以及一款左口魚裙邊刺身樣本中檢出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本澳《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 GL 009 DSA 2015)之規定,其餘857個抽檢樣本的檢測結果均未見異常。對上述問題食品,市政署已即時要求涉事的場所停止供應及出售,並詳細檢視食品加工及製作流程,要求對有關食品處理流程及人員衛生作出全面的檢討及整頓;亦同時要求涉事場所員工修讀食安培訓講座,亦派員進行複查及複檢工作。
為預防及減低食安風險,市政署提醒食品經營者須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經營運作。市政署亦持續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及場所衛生巡查工作,一旦發現存有食安隱患,將根據《食品安全法》並依風險程度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如扣查或銷毀問題食品、勒令停業整頓等。(編輯:胡可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