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20歲大學生在被罰禁止駕駛期間再駕駛,他將面臨被控加重違令罪的檢控。警方指嫌疑人今年5月因超速駕駛被罰禁止駕駛八個月。本月27日)晚上,警方在路環石排灣附近執行例行查車行動,發現嫌疑人駕駛電單車時揭發事件,他辯稱當時是在住所附近遊車河。
涉案被捕的男大學生姓賈,20歲,本澳居民;涉禁駕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等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發在本月27日晚上10時,治安警在路環石排灣馬路進行查車行動,期間截查涉案賈某駕駛的電單車,他當時無法出示駕駛執照。經警員查問,賈某承認今年5月因超速被當局判罰停牌八個月,當晚「偷雞」在路環石排灣住所附近駕駛電單車遊車河,未料遇上警方查車行動,最終斷正被捕。(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