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陳建新則認為,澳門與香港的情況不同,不能跟足香港做法。(陳嘉俊攝)
社會保障基金審視報告建議將推行強積金時間分為五年後及七年後。(資料圖片)
社會保障基金今(29)日舉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報告顯示,由於本澳現時受到新冠疫情影響,現時不宜強行推出「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下稱:強積金)」,報告建議將推行強積金時間分為五年後及七年後。
按照現時關於《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現行法例,制度實施後會有三年審視期監察執行情況。而在今日的審視會中,社保基金委托澳門大學進行有關研究。報告顯示,「非強積金制度」運行三年,約有2.4萬名僱員加入,有264名僱主加入,另有7.5萬居民自願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
最快五年後推出
研究顯示,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簡稱IMF)判斷,本澳2019年經濟良好,有條件進行強積金制度,但2020年新冠疫情對本澳帶來不同程度的經濟影響,研究團隊認為,現時經濟環境未必適合推出強積金制度,政府可進行三年(2021-2023)的觀察期,之後本澳可根據經濟恢復情況分兩個階段推出強積金制度,分別是五年(2026)及七年(2028)後推出。
團隊認為,如果本澳經濟符合IMF預期在2026年能夠回復2019年經濟狀況,那麼最快就可在2026年推出強積金制度。
截至2020年,非強積金制度方面,政府總撥款金額達到286億澳門元,政府管理子帳戶中累計政府為撥款最高已達7.7萬元,連同最高可獲分配收益9,910元,合共最多有逾8.7萬元。
澳門情況與香港不同
而香港早已經推出強積金制度,但一直受到社會質議及批評,包括與長期服務金對沖及投資回報低等問題。負責本澳非強積金審視研究的澳大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陳建新則認為,澳門與香港的情況不同。
陳建新表示,從香港情況反過來看澳門,香港的確有不少負面意見,最大爭議是香港根本沒有基本養老體系,因為香港沒有養老金制度,相反澳門本身就有。澳門政府先做了第一支柱(養老金制度),再做第二條支柱(強積金),所以兩地有不同。
小題:僱主普遍支持
而社保基金主席容光耀指出,強積金推行後本澳所有僱主都要參加,而過去曾與僱主進行訪談,結果大部分僱主都同意向強制方向去進行,各方態度正面,只是現時時機不是很適合。
而回報方面,本澳私人退休金有二十年歷史,現七間基金公司提供42個產品,絕大部分有營利,且手續較鄰近地區低,回報都不錯。
另外,容光耀表示,非強積金制度執行三年內,有一間公司因為部門改組,取消原本的非強積金制度供款。
(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