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進行例行巡查電表期間,發現兩棟大廈電表有異,經調查後發現涉案人盜取住所附近大廈電表,並將電表安裝在自己的大廈中盜電,他聲稱因「無錢交電費」而作案,現以「盜竊」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人年約35歲姓陳,男性,澳門居民,報稱無業。
治安警指,在7月中接到電力公司報案,稱有職員進行例行巡查電表期間,發現何光來巷某大廈電表異樣,職員認為有關電表不屬於這大廈單位,電表應是屬林德遠巷某大廈的電表;在本年2月時電力公司職員已發現這大廈曾被盜去,但在調查期間電表又神奇地被裝回原位,直至5月再次被盜去。
經治安警調查後,鎖定本案涉案男子,並在本月(21)日傳召涉案男作調查,他承認犯案,稱聲在2月時因「無錢交電費」開始犯案;由於害怕事情敗露,就將電表安回原位;直至5月再重施故技,再次盜去林德遠巷某大廈電表安裝在自己居所,涉案人稱在早上會拆下電表,到晚上需要用電再將電表裝上。直到(21)日被警方傳召,涉案人知事件已敗露,將有關電表及作案工具存在某超市儲物櫃中,以逃避警方追查,現以「盜竊」罪移其移送檢察院偵辦。(編輯:胡可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