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港旅居史接受醫觀人士結束醫觀7日內

不能經澳門前往內地 零時起即生效
22/10/2021
40737
收藏
分享
不能經澳門前往內地 零時起即生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疫情防控需要,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由2021年10月23日零時起,因香港旅居史而接受醫學觀察的人士,在結束醫學觀察後七天內,不得經澳門前往內地。

應變協調中心重申,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4月27日零時起,所有因在入境前14天曾到過香港而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人士,完成後毋需再進行七天自我健康管理。此措施不變。

(編輯部)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