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劉凱輝 】行政會昨(21)日發布已完成討論《修改八月十二日第16/96/M號法律〈車輛使用牌照稅 〉》法案,刪除關於領取及張貼行車稅圈的規定,更擴大繳納行車稅的方式,可於一戶通內直接繳納車輛行車稅,毋須再領取及張貼行車稅圈。
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6/96/M號法律通過的《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 下稱《規章》 ) 的規定,除規章》規定的豁免情況外,車主須於每年1月至3月就其使用的車輛繳納使用牌照稅。為證明已履行當年的納稅義務,即便車主是透過電子方式繳納稅款,其亦須親臨服務點或前往自助列印機領取支付稅款標誌(下稱「行車稅圈」),車輛使用牌照稅的繳納無法實現全程電子化,未能達到最便民利民的效果。 因此,為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政策,進一步便利市民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法案建議對規章》進行修訂,刪除關於領取及張貼行車稅圈的規定。此外,特區政府計劃擴大繳納行車稅的方式,除現有的政府和銀行服務櫃枱、自助服務機及交通事務局網站等繳納方式外,在法案生效的同時,會於一戶通推出「我的車輛」功能和「行車稅繳納服務 」,市民可以在一戶通透過「我的車輛」功能以個人身份綁定自己的車輛,之後毋須每次再輸入任何個人資料,便可於一戶通內直接選擇自己的車輛繳納行車稅。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法案是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政策,進一步便利市民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取消領取及張貼行車稅圈不影響當局稽查工作,當局可透過電子工具查閱車牌號碼有否繳納行車稅。
法案建議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張永春表示,法案是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的政策,進一步便利市民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取消領取及張貼行車稅圈不影響當局稽查工作, 當局可透過電子工具查閱車牌號碼有否繳納行車稅。
明年元旦起,車輛毋須張貼行車稅圈。 (交通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