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珠海市拱北海關有關規定,港澳籍跨境車輛進入內地後,應自進境之日起三個月內復出境,但如因特殊情況則可以延長停留期限。不過隨著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階段,因突發病例導致口岸通關管控要求調整的情況時有發生,對進入內地的港澳籍跨境車輛如期返回港澳帶來一定影響, 車主難以到海關辦事窗口申請車輛在境內停留延期。拱北海關表示,將推出新措施,車主還可以通過電話或互聯網郵箱兩種方式提前向海關提交申請延長停留期限。
過去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境內停留期限的,車輛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應提前向車輛備案地海關提出延期申請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經海關審核同意後,可以在車輛備案有效期內給予適當延期。
而拱北海關出台新的便利措施,港澳籍跨境車輛進入內地後因特殊情況難以在規定期限內返回港澳的,車主除可通過海關辦事窗口提前向海關提交境內停留延期申請外,還可以通過電話或互聯網郵箱兩種方式提前向海關提交申請,並可按海關要求將申請材料以郵箱、傳真等方式發送給海關以便審核,或適當延時到海關辦事窗口補交。但需注意的是,港澳籍跨境車輛的境內停留延期申請應向車輛備案地海關提交,並須在車輛在境內的停留期限屆滿前提交。
兩個辦事窗口如下:
拱北口岸東配樓一樓辦事大廳
受理申請電話:0756-8162592
受理申請互聯網郵箱:gbhgcgk@customs.gov.cn
橫琴鎮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報大廳(順景路橫琴總部大廈東南側約200米)
受理申請電話:0756-8841817
受理申請互聯網郵箱:gbhghqhg@customs.gov.cn
(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