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現時有超過14萬輛摩托車,但電動摩托車只有280多輛。 (資料圖片)
政府透過新巴士合同,規範巴士公司逐步更換全澳960輛巴士改為環保巴士。 (《力報》攝影組攝)
為構建綠色旅遊城市,需要從不同方面改善空氣質素。澳門空氣污染物的其中一部分是來自於車輛尾氣排放,因此,特區政府積極推動使用環保車輛,其中電動車尤其受到關注。現正公開諮詢的《澳門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至2025年)》建議,明年起新建的私人樓宇及商廈停車場的所有車位須預留電動車的慢充設施,政府並會把其列入樓宇建築標準內。 第二個五年規劃還建議,明年起政府各部門換車時須購置電動車,新建的公共停車場須百分百配置電動車充電設施。
特區政府第二個五年規劃提出,未來五年內淘汰全澳所有「歐四」環保標準的重型客運車輛;政府帶頭推動使用電動車,新建政府辦公大樓內須為所有停車位預留慢速充電供電容量和基礎設施。現有的政府辦公大樓如具備條件需加設充電位,現有的公共停車場、街道公共泊位也要適當預留安裝充電設備。明年起新建的私人樓宇及商廈停車場的所有車位須預留電動車的慢充設施。
為推動使用電動車,特區政府除於2015年底制定了《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安全技術指引》,以確保充電設施安裝和使用安全外,亦已於澳門特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至2020年)中提出率先在2016至2019年在全澳合適的公共停車場設置200個輕型汽車充電位(現已由公共停車場拓展至公共道路泊車位),以釋除市民在外時需要充電的憂慮,提升市民使用電動車的意欲。另外,在新建公共房屋停車場亦會預留充電位。
全澳私家車充電位200個 電單車兩個
由澳電安裝及管理的公共電動車充電位,暫時維持免費充電。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澳共有電動車2,071輛,其中輕型汽車1,553輛,重型汽車234輛,重型摩托車233輛,輕型摩托車51輛。現時全澳共有200個輕型汽車充電位,兩個電單車充電位,覆蓋本澳53個由交通事務局管理的輕型汽車公共停車場的42個公共停車場及七處公共道路。另外,望善樓停車場、望賢樓停車場及南灣(栢湖)停車場的電單車泊車區今年6月起設有電動電單車品牌的電池換電櫃,支援自助置換電池,但不具備充電功能,主要為提升更換電池的便捷性。
簡化充電車位安裝手續
為進一步推動使用電動車,政府冀與市民共同推動以「自用充電設施為主,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充電」模式。政府首先建設公共充電椿以作續航之用,市民則在私人停車位安裝自用充電椿以方便使用。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今年1月已併入環保局)去年表示,從充電方便程度和經濟效益方面考慮,市民應以在私人停車位安裝自用充電椿及在晚間充電 為主。由於快速充電椿的安裝成本較高、減少電池 壽命、浪費電網資源等,同時,公共充電將實施收費,而新制定的私人充電收費取向將較公共充電的收費便宜,所以政府鼓勵市民在住宅樓宇的停車位安裝自用中 /慢速充電椿,除方便、省錢外,在晚間非繁忙時間利用中/慢速充電椿充電,對電池使用壽命、提升電網效率,保護環境都有好處。
第14/2017號法律已允許通過張貼工程通知方式方便小業主在樓宇共同部分進行電力工程,簡化充電車位的安裝手續,而澳電亦可向申請者提供有關布線的建議。市民亦可聯同同一樓宇有興趣的用戶一起行動,一方面可以減少工程量,部分工程費用亦可一起分攤,冀望市民與大廈的管理處或管委會就工程作出協調,政府亦會指示澳電作出充分配合。
未來公屋均設「慢充」設備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今年8月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承認本澳最大的排放問題源自交通,現時政府新建的公屋車位都會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新城A區公屋的充電位百分百為慢充,因為快充較耗電,惟政府不會立法強制私樓停車場安裝充電位, 又指現時電力公司其實有條件供應足夠電力予舊區的私樓安裝充電裝置,但問題是私樓大廈業主需要有共識,共同分擔電費。
公屋停車場試裝電單車充車櫃
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指出,局方目前在栢湖、 望賢、望善這三個公共停車場試行電單車充車櫃設施,方便電動電單車更換電池,目前正在測試,會視乎市場反應。希望下一步逐漸推開至氹仔中央公園、關閘停車場等。環保局長譚偉文則表示,現時全澳有200個充電車位,每個車位平均每日充電兩次,基本能滿足現有需求,當局會因應未來需求在 各公共停車場相應增加充電位。
巴士方面,當局透過新巴士合同,規範巴士公司按照兩時間節點,逐步更換全澳960輛巴士,目前一間巴士公司成功引入增程式電動巴士,另一間亦正逐步引入。增程式電動巴士較符合本澳需要, 因為若採用純電動巴士,只少需要18萬平方米的 用地面積以及充電需時。至於發財巴方面,林衍新指,有61%的發財巴已使用新能源,其餘發財巴會按規定年期,即大約兩年後會全換上100%新能源巴士。
澳門空氣污染物的其中一部分是來自於車輛尾氣排放,政府積極推動市民使用電動車。 (《力報》攝影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