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一名37歲本地男子

涉網上誹謗衛生局及教青局
12/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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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網上誹謗衛生局及教青局

【 本報記者黃嘿文 】本澳第77例新冠肺炎確診者為49歲越南籍女外僱家務助理,在御景灣第三座工作和居住,她是第75例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政府於本月9日凌晨圍封大廈,但沒列為黃碼或紅碼區,其後網上流傳衛生局長羅奕龍的親戚及教青局副局長龔志明居於御景灣第三座,因而影響大廈防疫安排,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其後澄清消息不實,衛生局及教青局前(10)日去函司警局檢舉,有人誹謗衛生局局長及詆毀衛生局,損害教青局及其局長聲譽。

司警昨(11)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拘捕涉案男子,一名37歲姓藍本澳居民,任職銷售員,居於御景灣三座七樓。局方前(10)日分別收到衛生局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來函檢舉,均針對於網上一則貼文,內容大致指「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娘家住28樓」和「教青局局長住七樓」,並附有一張御景灣大廈(指明第三座)的圖片。

司警局稱,衛生局指出,局長羅奕龍明確表示其娘家並非居住在御景灣第三座,有關的內容全為虛假及不實,誹謗局長及詆毀衛生局,影響他人對衛生局執行防疫工作之觀感及看法,對局長羅奕龍及衛生局造成極為負面影響。司警局續稱,教青局亦指局長及副局長並不是居於御景灣第三座,不實內容損害其局長及教青局聲譽及誠信,甚至造成恐慌。

兩局長均聲明追究疑犯刑責

司警局稱,經調查後發現,涉案貼文源自一個微信用戶「bobo」在微信群中作出謠傳,內容誹謗衛生局局長和教青局局長,以及詆毀衛生局和教青局,已構成刑法典第174條誹謗、第177條公開及詆毀、第181條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衛生局局長和教青局局長均聲明要求追究「bobo」的刑責。

當局鎖定微信用戶「bobo」身份後,於前日下午在嫌犯工作的地方將其拘捕並帶返本局進行調查。經偵訊後,嫌犯聲稱於本月9日早上約10時在御景灣三座微信業主群內,聽到兩名微信用戶語音留言,大概指羅局長娘家的親戚住28樓,而教青局局長住七樓。

嫌犯辯稱是在因應同學提問

同日,中午約1時嫌犯在一個舊同學的微信群組中,有舊同學問及其住所御景灣的情況,他便將業主群中聽到的消息,總合編寫「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娘家住28樓、教青局局長住七樓、馬萬祺家族住33至35樓」在群組中發布。司警指嫌犯辯稱,只是在回應同學的提問,認為第三座有大人物居住所以會安全沒事。

此外,他承認除上述群組外,亦曾在其他微信群組發布相同信息。當局經對嫌犯的手機進行取證,證實其曾使用涉案的微信帳號,但嫌犯已 將涉案布貼文刪除,需待電腦法證技術作進一步恢復搜證。

政府於本月9日凌晨圍封御景灣第三座,但沒列為黃碼或紅碼區,當晚已解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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