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 親述崎嶇刑偵路

由肉搏悍匪到智鬥食腦型罪犯
06/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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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司長對話之破舊立新 專訪保安司司長黃少澤

保安司負責全澳的治安及秩序,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責任之大自不待言,作為保安司「一哥」的黃少澤司長,外表不怒而威,原以為訪問會困難重重,詎料黃司卻是有問必答,和在立法會被指「鷹派」的形象,大相逕庭;不過,對於敏感案件,回答仍然謹慎,即使被司長指為從警以來最艱巨、最震撼,發生於2001年的「綁架華年達案」,15年過去,依舊密不透風。

然而,司長對於來日挑戰,則侃侃而談,特別指出是日益猖獗的電腦犯罪,「科技強警」固然重要,還必須改善滯後法律條文,才不會出現「呢頭捉、嗰頭放」的無力局面。司長直言:應對每日發生的突發事件及社會矛盾,挑戰永不止息,忙到老婆都「詐晒型」!

黃司長指出,回歸前哪有規管電腦犯罪的法律條文,但隨著社會急速發展,警方會加大力度打擊這方面的罪案。(李國星攝)

澳門自回歸前的刀光劍影、腥風血雨一路走來,15年來社會情況轉變非常巨大,治安範疇方面,尤其有「地獄與天堂」之嘆。1999年一年之內,發生65宗綁架案、47宗命案(當中20宗和黑社會有關),治安之亂,連當時任司法警察司副司長的黃少澤亦大嘆難、難、難!

最動亂時重返司警

黃司長記得,1998年6月12日接到當時司法警察司司長白德安的邀請加入司警(同年5月1日早上,發生駭人的白德安座駕遭人放置炸彈炸毀),經四個月程序審核,同年11月正式入職,「我係當時最難做嘅時候,返回司警(黃少澤最早入職是司警),一來是當時的警隊非常複雜,二來是社會形勢複雜同嚴峻,最重要是市民對警隊嘅不信任!」

回歸後治安仍難靖

回歸之後的幾年,治安仍然未靖,黃少澤憶述,當時治安存在暗湧,黑社會打鬥此起彼落、2000年再發生槍殺案,綁架案又不斷發生(大律師華年達綁架案另見附文),直至2003 年打掉一個綁架集團,治安才轉趨穩定。

社會十年急速發展

2003年賭權開放後,澳門自此開闢另一新天地,十年間,庫房水浸,遊客來澳逐年暴增,至2013年底到達頂峰,澳門之後進入博彩調整期,賭收雖然18連跌,但犯罪分子不會就此手軟,其實,不法分子已隨著科技進步,早已在博彩調整期發生前,不斷挑戰澳門治安底線……

罪犯少揸刀多食腦

不法分子要食「大茶飯」,早已摒棄用刀用槍的暴力型犯案,「黑客」入侵賭場賬房、入侵市民的電腦盜取個人資料從事假卡活動;內地豪客透過地下錢莊來澳洗黑錢;糾集搵快錢的鄉下人來澳提款的「借記卡黨」;電話遙控的龐大「賭枱底」集團;持POS機替內地客人刷卡套現;以至扮鬼扮馬製造假網頁的電話詐騙集團……食腦的犯罪模式,只會愈來愈多,愈來愈難防。

黃少澤表示,應對各式的科技犯罪,除了「網絡安全中心」確保全澳市民及企業的資訊安全外,警方還有電腦法證處及資訊電腦罪案調查處兩個「殺手鐧」應對科技犯罪,此外,經濟財政司轄下的金融情報辦公室,還會統籌一個專責小組,致力打擊洗黑錢活動及各式各樣的科技罪案,統籌的部門及企業,包括司警、海關、銀行、地產業、金融業、以至各大博企,覆蓋面之大,跟回歸前不可同日而語。

回歸前哪有電腦犯罪法!

「回歸前邊有電腦犯罪的法律條文呀!至2001年才開始制訂,2009年通過法案,但電腦技術發展得太快,即使係新修訂的法案,都會有滯後的情況出現。」黃少澤續稱,以「偽基站」為例,一至三年的刑期,根本阻嚇力不足。

然而,最為嚴重的是,涉及外地人來澳犯案的情況,是否採用《簡易訴訟程序》,並非由警方決定,亦不是如立法會議員所講那樣輕鬆平常。

回歸前的澳門腥風血雨,圖為1998年一輛電單車於連勝馬路突然爆炸,傷及多名記者及司警。(互聯網圖片)

黃司速解法律難題

黃少澤指出,所謂《簡易訴訟程序》,是由檢察院及法院決定採用與否,但必須符合一個條件,就是量刑在三年以下,疑犯是18歲以上,且證據充足,達到48小時內「即拉、即審、即判」的要求,否則有可能驅逐出境,但以「偽基站」案件的複雜程度而論,檢察院根本不可能在48小時內蒐集足夠證據,再送交法院審理,「證據不齊全,不能使用《簡易訴訟程序》。」黃少澤一口氣清楚解釋執法之難。

由於警方、檢察院、法院對證據有不同的要求,最終檢、法兩院會否採納警方的證據,實在難言。「司長對此情況,有否一絲的無力感?」記者適時插入提問。「唉!你講得好清楚。」黃司接著解畫,「我在今年4月喺立法會講過,警方對這種情況都感到無奈,犯就拉咗啦,但達唔到預期效果。」

黃司長指應付每日發生的突發事件及社會矛盾,挑戰永不止息。(李國星攝)

法律必項與時並進

不過,黃司隨即講解,澳門是一個法治、民主的社會,必須要尊重法律,亦要明白檢察院、法院各司其職的角色,為今之計,只有加強警方的執法能力,做好本份,至於最重的法律範疇,必須要有可操作性,必須與時並進。換言之,修改滯後的法例,是解決難題的最佳出路。

新法較舊法還「仁慈」!

黃司接著又以另一實例,解構法律滯後如何影響社會.如何給執法者帶來阻礙,就是去年底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的《禁毒法》法律草案,以當中「販毒罪」為例,法案2009年通過後的很短持間內,司法警察局就發現當中存在漏洞,但可能當時立法會議員未意識到毒品量刑方面的重要性,令原本想加大打擊毒品犯罪的力度,反而變得較舊法還要輕!

如此吊詭的結果,大大出乎人意料之外,箇中原因,原來出自刑法上,下限定得不夠完善,黃司指出,舊法於1991年制訂時販毒量刑是八至12年,新法是三至15年,問題是法官判刑時一般按中間線評估,即八至12年中位數是十年,三至15年中位數是九年,結果新法量刑反而輕了一年。

同樣,訂定販毒標準是一人持有三日毒品量,如每日三克,三日是九克,若超過九克便算販毒,但新法訂定是每日五克,三日是15克,換言之,新法標準反而寛鬆了。

新法一樣會滯後!

說到這方面的不合理處,黃司無奈地稱:「新法原來都有可能會滯後!」又稱,新法生效四年後,他在立法會遭議員質詢,到底警方在打擊毒品犯罪方面,有何難處? 「我於是咪將所有問題鋪晒出嚟。」說到此處,黃司不無情緒反應。幸好日前行政會終於通過修訂《禁毒法》,使原來有關「販毒罪」的量刑三年下限,提高至五年(但中位數十年,仍然與舊法持平)。

有需要,就要修法

由於法律滯後的弊端不斷湧現,黃司認為,隨著社會高速發展,一樣會有新法滯後的情況,但在這過程中,如何形成社會共識,如何適應執法的需要,如何將前線執法之困難反映在法律制度當中,才是最重要,不能因為有些新法修訂才不過兩三年,便沒有修法的逼切性,而是任何時候,只要有實際需要,都值得修法。

司長最震撼重案實錄 司警「108硬漢」勇救華年達

澳門資深大律師華年達(下圖)於2001年2月28日晚上9時30分,駕車途中被綁匪設局「夾生」擄走,期間更遭綁匪以手槍射傷大腿,如此駭人情節較電影毫不遜色,這是繼回歸前那段滿城風雨的亂象後,最令社會不安的重大刑事案件。

沒提贖款,另有蹺蹊?

此案最奇處是,綁匪雖然揚言勒索澳門幣2,000萬元,但挾持肉參期間,卻不曾向肉參家人要求贖款?是案中有案,還是另有隱情?

「呢件係我刑偵生涯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宗案件,經五日五夜搜查才破案……」黃少澤稱,此案在當時非常震撼,警方在調查過程中非常艱難,幸好最後亦非常成功破案。

當場槍擊人質

話說華年達當晚駕車返回西望洋山的寓所,至民國大馬路近峰景大廈時,遭五名綁匪分乘兩輛私家車前後夾擊,華年達反抗之際,綁匪一槍打得他大腿血肉橫飛……

華年達當年就在峰景大廈外,遭人槍擊及擄走。(劉凱輝攝)

司警「108硬漢」出動

由於華年達曾任立法會議員及澳門律師公會主席等要職,司警對此案異常重視。

由黃少澤點將「108硬漢」組成的專案小組,兵分多路調查,綁匪棄置的私家車不久被發現,順籐摸瓜找到車主;至同年3月5日凌晨2時,司警不眠不休搏鬥足足五日,終於找出肉參被藏地方──馬交石炮台馬路建設花園七樓一單位。

炸藥爆門勇救肉參

由於車主透露綁匪擁有強大火力,司警將建設花園重重包圍,由特別行動組以水力定向炸藥爆門,綁匪被殺個措手不及,一人逃走時墮樓跌死,室內四人被擒(另外兩匪在珠海及中山落網,但仍有兩人至今在逃),房間內華年達「大字形」被鐵線綁在床上,奄奄一息。

司警四日後直撲台山巴波沙大馬路平民大廈一單位,起出AK47、獵槍、手榴彈、曲尺、避彈衣及500發各式子彈等大批軍火,懷疑綁匪另有「大茶飯」,詎料在綁架華年達一役中,幾乎全軍覆沒。

黃少澤稱,當時只知查案,不知專案小組究竟有多少人,直至慶功宴那晚清點嘉獎人數,才知道是108人。

警方之後在台山平民大廈, 起出匪徒收藏的大量軍火。(劉凱輝攝)

俯首甘為孺子牛 司長真情論「鷹派」

常言道:鐵漢柔情,讀法律出身的黃少澤,不是做檢察院工作,就是在司警部門任職,多年來面對的都是硬梆梆的法律條文及罪案,日常生活中,他又是怎樣的一個人?

「我其實對兩個女兒的要求唔高,大女行我嗰條路,都係讀法律,細女就讀小學,兩個女相差比較遠。」說起兩個女兒,威嚴的「一哥」即時展露柔情一面,他還稱,為了兼顧家庭,每日都會親自送小女兒上學。

不過,這仍然惹來黃太的不滿,「家庭方面好多嘢我兼顧唔到,我太太都有好多怨言。雖然兼顧唔到,但都要儘量兼顧囉,哈哈哈。」黃司自打圓場地說。

作為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平日的應酬不少,但他覺得最減壓、最輕鬆,是和同袍、同僚飯局這類「應酬」最開心,「食飯、傾偈、飲酒,我同同事、局長關係好好,仲有嗰啲紀念日呀,都係好好聯繫的機會。」

至於被指「鷹派」,司長反應頗大,「我係唔係『鷹派』?你問下梁浩賢顧問得啦,哈哈哈……」接著嚴肅地說:「『鷹派』,甚麼叫『鷹派』?我唔係咁認同。」

司長以一貫的法理邏輯去分析:「如果依法執法就叫『鷹派』, 我就係『鷹派』囉, 如果依法執法都唔啱,我覺得好有問題。」接著再斬幾両:「我個人認為所謂『鷹派』,是作風好強硬,有少許超出法律所限。對於人家話我『鷹派』,我冇所謂,但我唔認同囉。」從容笑容中,難掩半點不屑。

明日預告:專訪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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